筆者認為,如果作者無意出名,亦不想花錢出書,純粹只想跟志同道合的人作文學交流,把作品放上網就最適合。
不過,如果新作者想成名,想廣為人所認識,我建議他自資出書。如果新書銷量佳,賣得好,分得利潤更可觀,亦可以寫出名堂!有了知名度,作者就更有「牙力」同出版社談條件,更有機會由「自資出書」變為「出版社出錢幫你出書」。本港有不少已成名的才子才女,當年都是由「自資出書」開始,努力筆耕,知名度慢慢累積,fans群漸漸擴大,終於成為多間出版社爭相簽約的當紅作者。
事實上,到書局買書,實實在在地拿著一本書來閱讀,仍是一般人慣常的閱讀習慣。我們有很多自資作者都曾把文章放上網供人欣賞,但最後都選擇出書。試想想,讀者可以把書本帶來帶去,隨時都可翻來閱讀。一段日子後,在書櫃上重新拿出來再讀亦可。有甚麼閱讀心得,寫在書上也很方便。朋友間想讀這本書,又可以借閱。
比較之下,要在電腦面前閱讀網上的作品,明顯有很多不便的地方。因此,你想寫出名堂,想讀者認識你,再一傳十,十傳百,「出書」是最佳的路徑!
加上,互聯網始終是一個虛擬的世界,網友喜歡把好的文章轉載又轉載,最終文章的原作者是誰,已經無從稽考。試過有作者的網上文章給其他網友據為己有,經過連番轉載後,他站出來大聲疾呼話自己是原作者都無人相信了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