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9月4日 星期一

【香港自資出書真實經驗分享 #8】賣書的收益,作者可取得多少?

最近收到一個客人有關出書的電話查詢,對方問了一個所有自資作者都會問的問題:「一年發行期滿後,本書的收益會如何拆帳?」


筆者回答:「書刊在發行期滿後3個月結數(發行期一般為一年),根據書刊的銷售數量,作者可獲書價的40%回報。例如一本港幣$10的書籍共賣出100冊,拆帳比例如下:
.作者收益佔40% ( 即港幣$400 = 港幣$10 x 100冊x 40%)
.書店及發行商利潤佔55% (即港幣$550 = 港幣$10 x 100冊x 55%)
.出版社行政費佔5% (即港幣$50 = 港幣$10 x 100冊x 5%)

對方聽完後反應很大,說:「我只得四成咁少?有些公司給我六成啊!有些還七成呢!」

筆者從事出版多年,對香港的發行有很深的認識,於是,很耐心地向他解釋:

發行的拆帳制度有兩種:
(一)給予60%-70%的回報:這類公司可以給予作者60%-70%的回報,但事前作者必須交付一筆發行費,約$4000左右。無論本書的銷售量有多少,這筆發行費是不能退回的。作者要想想:未知本書賺蝕,就要付一筆幾千元的發行費,是否太冒險呢?

缺點1:作者事前要付一筆發行費,本書賣得好唔好,發行費都無得退番,變相作者要承擔風險。本書賣得好,都要扣除這筆成本才叫真正的回報;本書賣得唔好,錢賺唔到之餘仲要蝕埋發行費,雙重損失。

缺點2:發行費已袋袋平安,公司還會落力替您發行本書嗎?這是一個疑問。

(二)給予40%的回報:這類公司給予作者40%回報,作者就毋須付發行費。

優點1:作者毋須付發行費,不用承擔風險。即使本書銷售欠佳、未能回本,至少都不用蝕多筆發行筆。

優點2:作者毋須付發行費,換言之,公司唔做就無錢收。作者有40%回報,公司則有5%,本書賣得好,公司會分享到5%的利潤,發行的動力自然大很多。

各位想出書的朋友,如果有出版公司提供高達六成的回報給您,就要問清楚啦!俗語說「無咁大隻蛤乸随街跳」,有高達六成的回報給您,一定有附帶條件,例如上述所說的發行費。筆者所知,有些公司更要求作者免費送上500本,由第501本開始才有得分利潤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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