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什麼我要這麼趕?事緣我約了作者今天下午兩點鐘簽訂出版合約,原本已提早半小時出發,時間相當充裕。但人算不如天算,竟給我碰上隊道有交通意外的倒楣事,一間客貨車在銅鑼灣天橋翻側,車龍一直去到香港仔黃竹坑,結果,一點搭八了,車子仍擠在香港仔隧道口,動彈不得,如蝸牛般爬行。唉!究竟幾時先爬到九龍呀? 好不容易,終於到灣仔了,我不能再等了,於是我決定--落車!在灣仔的香港展覽中心拔足狂奔,轉乘地鐵到約會地點。好彩!無遲到!合約亦已簽了,我--終於可以--鬆一口了--!
有同事知道我這番經歷後,說:「你犯不著這麼趕急,反正要簽約了,已十拿九穩了,要作者等一會兒也不怕!」
聽完他這番話,我臉也黑了,語帶斥責道:「對客人,承諾非常重要!約了兩點簽約,怎麼可以遲到呢?你的遲到,會給客人留下不好的印象,對你的信任就會扣分。他不信任你,往後的工作就會徒添麻煩!況且,他還未簽約,如果他見你遲到,發晦氣地說了一句『不如我們遲些再傾啦!』那怎麼辦?」
作者和出版社一開始都是「三唔識七」的,但仍甘願真金白銀拿一筆錢交給出版社替他們出書,全憑的是一份信心。這份信心是由作者第一次打電話來查詢出版事宜開始,出版社有問必答的熱誠態度,就是建立這份信心的最大元素。如果因為遲到,令這份信心「跌價」了,豈不是很糟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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